-
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10-26环办气候函〔2021〕4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清缴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
2022-03-30 -
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2-17环办便函〔202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时间完成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的限
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