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培育与利用设施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通过专家审查
近日,国家林草局规财司会同林草工程建设标委会在京组织召开了《森林培育与利用设施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专家审查会。
会上,编制组就《规范》的编制背景、编制过程和核心技术作了系统汇报。《规范》全面涵盖林木种苗、造林、森林抚育与更新改造、森林采伐、森林康养基地等森林培育与利用全链条设施建设,并重点针对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设定了统一的技术底线和强制性约束要求。专家组严格对照《标准化法》《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条审议和质询,并就部分技术指标、术语定义和适用范围提出具体修改完善意见。经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规范》内容科学合理、底线清晰明确,为森林培育与利用设施项目建设划定了底线要求,同意通过行业审查,建议编制组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
作为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专门针对森林培育与利用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将有效统一各地项目建设的技术门槛,减少因标准缺失导致的建设质量参差不齐问题,为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提升林地生产力、保障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林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林草行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赵思媛)
来源:国家林草局规划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