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总林长令部署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发布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围绕压实林长责任、抓实监测预警、狠抓源头治理、从严执法监管等方面,部署全面加强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总林长令明确,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事项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总林长令要求,要聚焦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及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和监管盲区,科学划定网格化管护单元,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常态化开展“清风”“网盾”行动和鸟类保护三年行动,推进清网、清套、清夹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科学划定高危区域并纳入应急管理。
总林长令强调,要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林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网信、农牧等部门协同作战。紧盯捕、运、售、食、养关键环节,对候鸟迁飞通道沿线、自然保护地周边、城乡接合部、花鸟市场、农贸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依法从严查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鸟类等违法行为,切实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强化行刑衔接,对重大案件联合督办。 (郭利平)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