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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新规严控鄱阳湖行车和无人机扰鸟

5月27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以法治手段筑牢候鸟栖息地安全防线,《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立足江西省水域实际,兼顾治安管理与生态保护,特别是第一十九条针对鄱阳湖湿地、候鸟栖息地的专项管控条款,为该省湿地与候鸟保护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条例》明确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内,禁止车辆在划定时段、区域内,违规驶入草洲与洲滩。此类行为易碾压湿地植被,威胁候鸟觅食栖息环境。相关违法行为由林业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共管处置,对违规驾驶者责令驶离;拒不配合可依法扣押车辆,造成湿地损毁的,将依法处罚并责令责任人开展生态修复。

除此之外,新规从严管控无人机扰鸟乱象。在全省候鸟栖息地、候鸟集中分布区及自然保护地水域内,严禁利用无人机拍摄、惊吓、驱赶候鸟,若有此行为,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可责令违规人员停飞设备,劝阻无效将依法采取技术反制、扣押无人机等强制措施,全方位守护候鸟栖息环境。 (刘小虎)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