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绿色碳汇网 > 绿碳新闻 > 绿碳聚焦 > 正文

《四川林业和草原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公布

为持续规范林草系统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严格遵循“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近期依程序完成省、市、县三级林草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新版《四川林业和草原行政权力指导清单》。

本次清单梳理调整,严格依据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三级林草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的权力类型、名称、设定依据及行使层级等基本要素进行了统一规范,构建起纵向贯通、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体系。调整后,全省林草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共272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型,涉及古树名木、林草种子、林地林木、草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林草植物检疫、森林草原防火等业务领域。(史红玉)

来源: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