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湖南湿地的生态密码
湿地之值
——湖南湿地颜值与价值双增
2026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与传统知识:致敬文化遗产”。该主题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如何在保护湿地的同时还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湖南作为全国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正书写保护与发展的双赢篇章——
湖南省构建起由2个国际湿地城市、5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47处省级重要湿地组成的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
“十四五”期间,湖南省持续投入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8337万元,让2.19万户6.21万名群众端上“生态饭碗”,激发群众护湿积极性。洞庭湖等国际重要湿地还依托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聘请专人开展湿地巡护,逐步构建了“一长四员”网格化管护体系。
各湿地公园利用建成的湿地科普馆,依托区域内生态环境资源,打造生态环境、动植物、水文、地质、土壤等多学科研学科普基地,开展湿地生态、生物环保、自然保护等方面的研学考察、专题讲座和夏令营等宣教科普活动,将湿地公园发展成省内研学首选目的地。2025年,全省78家湿地公园全年接待研学人数160万人次。
进入每年的最佳观鸟季,成千上万只候鸟栖息觅食、追逐嬉戏,勾勒出一幅美丽的自然生态画卷。观鸟经济也因湿地而兴。据不完全统计,洞庭湖观鸟线路达50余条以上,年观鸟人数300万人以上;南洞庭飞鸟乐园依托湿地水域开展“大雁同行”体验项目,仅此一项年收入超400万元。
益阳大通湖通过“湿地+大闸蟹+青虾、龙虾”等多元价值转化路径,年产值突破8.5亿元;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凭“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社区共建”模式,带动周边农户普遍增收,成为助推乡村振兴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新修订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将洞庭湖芦苇、南荻科学合理利用纳入湿地开发规范,这将激活两大百亿级别潜力产业。”省湿地中心负责人表示,湖南湿地生态经济加速兴起,全省“十五五”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已启动修编,湖南湿地在抓实法规制度保护基础上,抓优生态修复项目和合理利用,为中国湿地保护与建设打造“湖南样板”。
湿地之治
——新修订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湖南“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上百处湿地明珠点缀其间,绘就长江中游最动人的生态长卷。
这里,是候鸟翩跹的乐园,是鱼类洄游的家园,是数百种湿地植物生长的沃土,更是维系三湘大地生态平衡的绿色屏障。
如何守护这片上天馈赠的湿地瑰宝?2026年1月起,新修订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以法治之笔续写湿地保护新篇章。近日,湖南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专访,为我们解读这份凝聚着生态智慧的绿色答卷。
——谁管理?
新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属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应建立以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监督管理,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水利等11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职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同时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纳入湿地保护协助体系。
——谁保护?
湖南省将湿地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占用省级重要湿地需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占用一般湿地需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意见。通过总量管控和分级审查,突出湿地面积总量刚性约束,从源头遏制擅自占用、过度开发等无序行为。
——谁监管?
推行委托执法模式,允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自然资源、水行政等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建设项目擅自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设施、修复湿地,并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何修复?
湖南省以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为抓手,优先推进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修复工作。
新增两项专项保护内容:针对洞庭湖湿地,强化水情变化对湿地功能影响的监测与研究,科学实施洞庭湖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针对八公顷以下生态功能严重受损的小微湿地,通过采取生态保育措施恢复其生态功能,切实破解重点区域和特殊类型湿地的保护修复难题。
——如何补偿?
首次明确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省人民政府制定专门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湿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
——能不能利用?
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支持洞庭湖区推动芦苇、南荻无害化全量化高值化科学利用和培育观鸟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及政府购买湿地生态产品和服务,支持开展湿地碳汇监测、交易等活动,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彭雅惠)
来源: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