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林场:合作经营蹚出林兴民富新路径

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7户林农与木兰林场国有林场合作经营的集体林地喜获丰收,经过一轮科学抚育,林农合计获得林木销售分成56万元,成为木兰林场创新推行“国有带民营”合作经营机制下的首批受益者。

作为京津重要生态屏障,围场有林地面积816万亩,森林覆盖率60.25%。茫茫林海间,省属木兰林场158万亩国有林经营版图覆盖全县90%以上的乡镇,与513万亩集体林犬牙交错、相融共生。然而,受营林技术、管护能力等因素制约,“一坡两景”的鲜明反差屡见不鲜,同一山坡的国有林,林相整齐、长势旺盛;与之毗邻的集体林,却因长期“重造轻管”陷入林分质量低下的发展困境。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促进集体林经营水平提升。”

改革政策一落地,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迅速部署、推动落实,将木兰林场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列为“国有带民营”盘活集体林资源的省级试点。木兰林场大胆探索、创新实践,依托成熟的“近自然”森林培育先进技术体系,联合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国有林与集体林协同发展新路径,选定新丰和克勒沟两个分场先行先试,吸纳1895亩集体林地纳入“国有带民营”合作经营范围,让林农搭上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快车”。

“林农单户经营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将集体林纳入国有林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报批、统一施工、统一管理,才能有效破解集体林发展瓶颈。”木兰林场资源科科长巩建新介绍,合作经营模式下,林场全额承担森林经营成本,林农“零投入、零风险”即可按比例分得森林经营的增值收益。

合作经营不仅鼓了围场林农的钱袋子,更促进了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的全面提升。据专业测算,合作经营的集体林地经过科学抚育,林地蓄积年均增长率将至少提高0.8个百分点,每公顷森林新增固碳量0.41吨、释氧量1.1吨。

如今,木兰林场试点示范效应加速复制,林场所辖的多个分场已与周边乡村集体林经营主体达成合作意向,预计2026年合作经营面积将突破10000亩,并将拓展“国有林场+村集体”“国有林场+家庭林场”等多元共建模式。

“从过去的‘多种树、种好树’,到现在的‘营好林、高效益’,真正实现了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绿富同兴目标。”木兰林场场长辛绍钢表示,随着合作模式的深化拓展,将充分利用释放的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林菌、林药等复合经营业态,加快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续写“林兴民富”新篇章。

来源: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