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部门联合规范林草项目招投标管理

近日,青海省林草局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共同制定出台《青海省林草项目投标资格条件指南(试行)》。该《指南》将于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青海省在林草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指南》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林草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及有关林草项目参建单位代表意见建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切合行业实际。

《指南》共包括四个部分,明确了主要依据和适用范围以及设计、监理、施工三类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其适用范围涵盖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建设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项目,规定项目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等采购,须按规定进行依法招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于林草产业、防火、基础设施及其他林草项目,也可参照《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青海省林草局表示,《指南》的实施将对强化林草项目全过程质量管控、提升参建单位履职能力、规范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资格条件、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陈晟章)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