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绿电直连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3月6日,吉林省能源局、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件指出,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吉林省内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关办法前,进一步探索开展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电直接供应。

文件明确,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新能源须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项目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增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在2028年及以前投产项目不超过40%,2028年之后投产项目不超过20%;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

详情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等文件要求,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1. 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 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3. 绿电直连项目基本情况表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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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风电头条、吉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