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推广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

解决林权到户后“小农化”经济倾向,破解集体林改瓶颈难题,浙江省接连打出改革“组合拳”,调动改革积极性,凝聚林农、集体、企业、社会等多方合力,激活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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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林农采摘香榧

如何解决单家独户经营难的问题?浙江省坚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支持基层创新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将农户与村集体或合作社、企业联合起来,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推动山区林区强村富民。

浙江率先开展林业股份制合作模式,总结提炼了以安吉为代表的毛竹股份合作制、以浦江为代表的林地股份合作制、以丽水为代表的股份制家庭林场、以庆元为代表的国乡合作经营等模式,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

林权量化入股,整合分散林地。安吉县引导农民以毛竹资源入股,建立毛竹股份合作社119个。浦江县引导农民将林地承包权转化为长期股权,组建林地股份制合作社。仙居县组建“林权入股、亲情链接”的股份制家庭林场,规模化经营面积近1万亩。通过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将分散、闲置的林地资源适度集中,实现林权变股权、农民变股东。

引入专业力量,提高经营水平。林地整合集中后,引入国有林场、林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经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庆元县推进国乡合作模式,发挥国有林场技术和资金优势,与村集体开展合作经营。新昌县成立共创公司和强村公司,作为低产低效林改造的经营主体。合作经营收益比农民单户经营普遍高20%以上。

多元复合经营,拓宽增收渠道。依托特色优势资源,采取“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新昌县通过开展合作经营,建成10万亩香榧基地,带动林农户均增收5000元。采取保底分红、定期分红等多种方式,让农民及时分享经营收益。浦江县林地股份制合作社创新“保底+递增”方式,前15年按当年省级公益林年度补偿标准分红,后3个5年按5%、10%、15%比例递增分红,保底分红不少于每亩300元。

浙江省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69万家,建立了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利益联结机制。全省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林业,58个集体林重点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500元。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