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林地资源效益 凝聚绿色“新动力”——山西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提升林地资源效益 凝聚绿色“新动力”

——山西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山西省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2/3以上,分布在全省115个县(市、区),涉及430万农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美丽山西生态底色,而且维系林区群众致富成色。

近期,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奋斗目标:全省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超过1.69亿立方米,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

优化林权登记服务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做好林权登记,对明晰林业产权、保障林权流转、支撑林权融资、保障林农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7年,山西省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实施意见》《金融支持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山西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形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3+N”制度体系。

近年来,山西省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加快推进林权存量登记资料数据移交整合为抓手,以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为核心,高位推动、统筹谋划、试点先行,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林权登记服务“山西路径”。

为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工作,山西省提出“夯实一个基础、强化两个措施、搞好三个衔接”,持续推进林权登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

夯实一个基础。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有序完成全省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协同建立“图、属、档”一致的数据库,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夯实工作基础。

强化两个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地籍调查方式,从源头上避免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问题,切实提高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质量。

搞好三个衔接。做好原林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政策衔接、化解存量问题与规范增量登记衔接、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打造林权登记“身边一站式”服务,更好助力美丽山西建设。

创新森林经营模式

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科学合理采伐林木,是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山西省将通过两个方面六个新举措,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生态系统,逐步实现森林功能和综合效益最大化。

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山西省聚焦范围、方案、工程,合理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采取“国有+集体”形式,带动集体林经营主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实施大规模森林抚育工程,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启动森林抚育项目,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

围绕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山西省聚焦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对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质低效公益林开展林分改造、森林抚育。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

拓宽绿富同兴路径

集体林分布在广大乡村,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物质基础。《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科学合理利用集体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促进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作出了相应部署。

山西省将从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带动集体林经营水平提升;开展兴林富民行动,加快林草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探索不砍树能致富的新路;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打通农民和银行之间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改革,盘活集体林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动山区林区共同富裕。

同时,山西省将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管理制度,推进林草碳汇能力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森林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突出重点补偿,实行分级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

解放发展林业生产力

走进晋城白马寺山高端康养示范区,脚下绚丽的彩道将公园景观串联。

作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个先行市之一,晋城市近年从创新林地基准价体系、探索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现机制入手,探索建立了“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拓宽林权融资机制、县域间森林覆盖率横向补偿机制、林业保险全覆盖机制等机制以及产业融合兴林富民模式,为集体林地流转和实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积累了经验。目前,全市已发放不动产经营权证书1125本,近3年累计发放林业贷款3000余万元。

与此同时,晋城市还大力推进全域康养旅游,森林旅游、森林休闲、森林养生、生态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大力推广林菌、林药、林蜂、林禽等林下经济和特色经济林发展模式,建成大型种养基地10余个,开发连翘、山茱萸、山楂等系列无公害产品30余种。陵川县建成连翘基地117.5万亩,连翘产量约占全国的1/4,连翘产业让全县人均增收1400余元,山区林农仅靠采摘连翘,最高可增收2.5万余元。

林业已成为晋城经济社会发展的亮丽名片。作为先行示范市,晋城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市建设令》,为全国和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探新路、作贡献,先进经验也将在全省逐步推广。

此外,朔州、晋中、大同、阳泉、运城、忻州、晋城还分别签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林长令。

如今的三晋大地,处处涌动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热潮。山西省正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持续提高生态质量、改善林区发展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景慎好 李梅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