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创新举措合力打好“三北”攻坚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创新举措合力打好“三北”攻坚战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针对奖惩措施、招投标方式、以产定租等15项内容提出创新举措,为“三北”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资金补助、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支持开展防沙治沙的主体。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承包的沙化土地上防沙治沙,治理有效在流转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租。对在防沙治沙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发新技术、应用新设备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入公益组织,以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对社会资本投资的林草产业重大项目,帮助争取国家相关资金支持。用好防沙治沙基金,带动各方捐赠。
《意见》指出,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其劳务报酬规模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挖掘项目用工潜力,让农牧民获得更多劳务报酬。探索“先建后补”模式,治理主体可先自行筹集资金开展防沙治沙,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兑付补贴。支持鄂托克旗等地完善“先建后补”模式,鼓励农牧民以自建、联户合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多种方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相关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积极探索“先招后补”模式,推广碳汇造林,拓展林草碳汇产品消纳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营造碳中和林等方式参与“三北”工程建设,打造碳汇林试点示范基地。
《意见》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开发规则,科学确定防沙治沙建设投入强度,“以产定租”确定土地流转租赁费用。鼓励新能源企业牵头,联合新能源装备制造、生态治理企业及盟市相关企业组建联合体。加强对沙化土地治理全周期监管,定期评估并公开结果,强化履约监管。督促承包者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保护制度,压实林长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叶晓明)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