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重点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规定
近日,江西省林业局印发《江西省重点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规定》,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规定》共19条,规范了全省重点保障性苗圃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区域布局、政策扶持、评价调整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重点保障性苗圃的功能定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委托育苗模式、补助内容和方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适时公布每年度拟纳入至全省良种补助范围的苗木品种、规格、质量要求、补助价格等,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辖区内省重点保障性苗圃的生产和建设。市、县(区)林业局委托就近的重点保障性苗圃培育下年度造林苗木,财政资金对委托培育的且列入了补助范围的良种苗木进行补助。 (朱俊松)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