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办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

为全面推动依法治林工作,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加快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陕西省林业局日前在西安举办局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

本次培训分两期开展,采取“主会场+分会场”方式,局机关各处(室),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有关单位现有持证执法人员和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共490余人参加。培训班邀请了陕西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处夏云峰处长、西北政法大学张佐国和丁岩林教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庭胡海军庭长、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陈钊副主任五位专家,围绕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实务、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等内容为学员授课。

会议指出,林业行政执法是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资源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方式方法,一体化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压紧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会议强调,要持续释放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活力,编制执法事项清单,推进“三项制度”,加强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筑牢林业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基础,以林长制引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工作,厘清权责、明确程序、有序推进,防止监管真空。要持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效能,完善监督制度、落实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既注重贯彻实施国家林草政策法律法规,又注重结合本省林业实际,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文件有效指导基层执法工作。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把握执法基本内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坚持提升执法队伍能力,严把入门关,从严审查行政执法资格,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确保全员轮训,有效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来源:陕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