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深化林长制护航绿色发展
4月11日,国家林草局2023年林长制激励表扬名单发布。此次全国共有14个地级市上榜,宜昌成为湖北省唯一获此殊荣地级市。
近年来,为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宜昌市委书记、市长双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总林长会、签署总林长令,部署林业生态和绚丽花城建设。各级林长深入基层现场调研部署、督促指导,争当引领林业保护发展的“火车头”。2023年,8010名各级林长巡林9万余人次,在全市各级林长牵头督办下,中华鲟保护区110个问题码头整治、西陵区沙河环境综合治理、长阳林权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破解,仅市县级林长就累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60个。
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林长巡林制度,规范巡林,引导林长围绕重点工作、带着问题清单、紧盯实际效果开展巡林。率先出台林长制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加强基层林长制机构建设,推进乡镇林长办实体化运行。组建宜昌市林长制工作宣讲团,培训各级林长和护林员等1.8万人次。
市委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述职内容,两办督查室定期调度林业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考评,让督查考核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
在此基础上,宜昌市持续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在全省率先将园林绿地纳入林长责任范围,对城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园林绿地资源实行全覆盖,全面压实各级林长园林绿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创新推行“山头林长”制度,全市56家市直部门“一把手”化身为“山头林长”,带领本系统干部职工在责任山体开展植绿护绿,推进城区山体生态修复管护。
在全省率先推行林长制“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2023年试点,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划定管理网格、落实网格人员、明确人员职责,逐步构建覆盖全域、分类分区、精准高效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
在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基础上,规范确立了“林长制+生态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目前已成为宜昌市级品牌,进一步完善生态法治保障。
牵头联合荆州、荆门、恩施和神农架,出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与周边市州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森林防火治虫联防联治。
持续精准推进生态建设,开展“增花添彩”行动,着力实施“增量提质、立体绿化、串园连山、花漾宜昌”四大重点工程,实施1081个项目,城区绿地率40.02%、绿化覆盖率45.02%。各级林长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引领,扎实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已完成生态保护修复11.3万亩、重要节点绿化项目31个、实施森林景观质量提升项目272个。
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布十大高固碳树种,全市林业碳汇达1618万吨;完成油茶扩面提质增效任务,2023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684.5亿元、同比增长11%。(曾强)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