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经验丨昌宁:“一长三员”筑牢绿水青山底色

近年来,保山市昌宁县全面落实林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及村级森林资源专管员、护林员和自主管护员为主体的一长三员管理架构,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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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长三员工作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设各级林长297人,设专管员2162人,选聘护林员847人,自主管护员28人,划定责任区261个,设置县级林长公示牌15块、镇村两级林长公示牌124块,林场林长公示牌6块。通过一长三员的设置,实现了林草湿资源保护全覆盖,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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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合理编制各级林长履职清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考评、巡林、督察、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等配套制度,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问题。总结推广一长三员经验做法,积极创新完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保证林长履职质量。全面开展林长制督察和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

夯实一长三员管护责任。建立各级林长和专管员、护林员、自主管护员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并明确工作职责,使一长三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事、解决得了问题。充分借助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手段,建设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和生态护林员管理平台,通过网络化数据平台充分展示护林员巡山轨迹、管护范围界线、管护面积等信息,对护林员的管理由人管人系统管人转变。规范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发现、上报和处理流程,确保巡护员巡山护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

抓实巡林护林及工作督察。县级林长及时召开总林长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林长制工作,明确县级林长每季度1次、乡(镇)级林长每两个月1次、村(社区)林长不低于乡(镇)级林长频次,对责任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开展巡林。2023年以来,全县共发布总林长令2条,开展林长巡林2046次,其中:县总林长巡林6次,县级林长巡林39次,乡镇级林长巡林824次,村级林长巡林1151次,林场林长巡林26次,选聘的847名护林员每月按要求到岗并认真打卡巡护。县级林长以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深入责任区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组建督察组,定期对13个乡镇、6个林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做到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

下一步,昌宁县将在切实发挥好一长三员源头管理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专管员、护林员和自主管护员的培训管理,在严格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同时,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双向转换通道,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实现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全面见效转变。

来源: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