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深化林长制改革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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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以林长制建设为统领,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

市级总林长牵头,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生态赋能,更加科学地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加快建立淄博市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淄博市成立工作专班,先后开展2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完成《淄博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拟将226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213处,力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目前,淄博市整合优化成果已逐级上报至国家林草局,待批复。同时,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原山、鲁山两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7处风景名胜区中淄川、齐故城、黑铁山等5处总体规划已获省政府批复,工作进度在全省领先。

开展遥感监测,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将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以来,累计推送13批次97处遥感点位,实现监测图斑在线推送、移动终端现场核实、核实结果在线报送,完成对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的全面监控。同时,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工作呈现高压态势,未批先建、未批先占等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扼制。

三级林长包保,强化资源保护。建立资源保护三级林长责任制,加强巡林、护林工作力度。全市建成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9处,每年收容救护伤病野生动物300余只,其中雕鸮、红隼等珍稀濒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近200只。创新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组织高青县等区县先后完成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赔偿限额达100万元,淄博市成为第一个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机制的地级市,争创了全省先例。全市共建成各级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站点252处,实现了现有林监测覆盖率100%2022年以来,已发布《淄博病虫快讯》30期,为精准科学防治提供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已投入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防治作业面积203.90万亩次,达到有虫不成灾的防控目标。

下一步,淄博市将全面发挥林长制作用,不断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持续加大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共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