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工作方案并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 内蒙古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2024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日前印发实施。

《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优化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制度,推动构建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以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为辅、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十五五”时期,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坚持节约优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按照《工作方案》,自治区将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和健全完善碳排放双控配套政策体系,并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同时,通过开展绿电消纳利用提升行动、生态系统碳汇应用提升行动“两大提升行动”和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两大示范工程”,扎实有序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工作要点》对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通过盟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企业碳排放核算、碳减排工程减排量核算等方面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通过碳排放双控目标评价考核、碳排放双控管理、碳排放双控形势监测等方面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核心制度体系。通过标准认证体系、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健全完善碳排放双控配套政策体系。通过用能预算管理、重点领域节能管理、节能形势动态监测等方面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2024年,内蒙古将组织实施重点行动和示范工程。通过加快推进落实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方案》《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新能源价格和市场交易政策,开展绿电消纳利用提升行动,全区新增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开展生态系统碳汇应用提升行动,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加强天然林、人工灌木林和草原保护碳汇方法学科研攻关;推动自治区经国家核证的林业碳汇CCER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通过碳排放双控制度设计拓展生态系统碳汇应用途径,并将各地区生态系统固碳量纳入对盟市的碳排放双控目标评价考核,抵消地区碳排放量。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工程,将组织实施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三类18个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将深化鄂尔多斯蒙苏、包头达茂零碳园区,通辽霍林郭勒、包头铝业、鄂尔多斯鄂托克、阿拉善乌斯太低碳园区建设,探索“绿色供电+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模式,优化新能源配置,提高绿电消纳利用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