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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绿色转型 建立长三角碳转移联合应对机制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肩负着引领绿色转型的重要使命。同时,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制造业出口的重镇,长三角大量制造产品出口极易使其成为全球高碳排放产业转移的目的地,这种伴随产业跨区域活动发生的碳排放空间转移即“碳转移”。由于长三角区域内各城市要素禀赋、发展阶段和低碳发展基础差异巨大,尚未在低碳发展上形成有机的协同关系,叠加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长三角面临着“碳转移”风险与
2025-07-02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补充通知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补充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2023年7月,我局印发了《江门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单个独立储能电站容量进行了建议,其中负荷中心地区独立储能电站建议接入容量5-10万千瓦,新能源富集地区独立储能电站建议接入容量3-
2025-07-02 -
【工信部联节函〔2025〕141号】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工信部联节函〔2025〕141号为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2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特此通告。附件:工业产品碳
2025-07-02 -
【鲁环字〔2025〕52号】关于发布《山东省海草床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发布《山东省海草床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鲁环字〔2025〕5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根据《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海草床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现予公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海洋局2025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来源:山东生态环境厅碳交易网
2025-07-02 -
【泉工信规〔2025〕1号】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工信规〔202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8日泉
2025-07-02 -
【威环发〔2025〕1号】山东威海市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的通知威环发〔2025〕1号各区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
2025-07-02 -
江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部署,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我省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省、市两级碳排放年报和省级快报制度全面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计量、统计、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省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
2025-07-02 -
【梧建〔2024〕227号】关于印发梧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建〔2024〕227号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市工作要求,促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稳步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梧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梧州
2025-07-02 -
【漳建设〔2024〕6号 】关于印发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建设〔2024〕6号 各县(区)住建局、发改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促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稳步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2025-07-02 -
【环气候〔2024〕91号】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生态环
2025-07-02